可获得国家资助的企业基本条件如下:
1、是中国的企业(国外独资企业没有资格);
2、企业应具有进出口权(即需有进出口代码,如没有可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请。没有进出口代码,就无法在网上成功注册,并申请资助);
3、上一年的进出口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。
申请资格具体办理手续如下:
· 所有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的企业必须上网注册,已注册的企业无需再注册。网址:http://smeimdf.mofcom.gov.cn/。先进入“申报指南”,阅读注册需知,然后在网上注册。
· 注册成功后,请各单位打印登记表(一式两份)加盖公章后,与法人证书、组织机构证书、税务登记证、进出口企业登记证及相关文件的复印件(一式两份)一并报送资金管理部门进行公示。各地资金管理部门可进入网页右上方的“管理部门联系方式”进行查询。
· 报名参展的公司名称一定要和申请资助的公司名称一致,如果不一致,务必于截止日期前通知我会,否则无法成功申请资助。
资助额度
· 根据国家的基本资助标准(中西部地区不同),展位面积9平米的可以获得1.5万元的资助,18平米的可以获得总共2.5万元的资助,27平米及以上面积的展商***多可获得3.5万元的资助。资助金额将在2010年年底拨付;
· 但是,由于中央财政资助资金数额受限,组委会不能保证有资格的展商全额获得资助。也就是说,中央财政拨付资金总额一定时,通过组委会在中央申请资助的展商越多,每个展商所能申请到的资金越少。如果全部展商都通过组委会申请中央资助,则每家展商所能得到的资助额可能才有几千元,展商的利益将大受损失;
· 各参展企业也可通过地方主管部门在当地申请中小企业资助,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展商尽量在当地申请资助。组委会将全力配合展商,提供所需的各种证明文件,以帮助大家申请资助;
· 如展商仍希望通过组委会在中央申请资助,请具有资格的展商认真填写表三,组委会将尽力帮助展商申请。